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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宝鸡市委科技委员会 关于印发《宝鸡市“创新积分制”评价指标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09-30 09:27:44

解读链接:《宝鸡市“创新积分制”评价指标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中共宝鸡市委科技委员会

关于印发《宝鸡市“创新积分制”评价指标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委,县、区人民政府,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市委科技委各成员单位:

《宝鸡市“创新积分制”评价指标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已经2026年第31次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宝鸡市委科技委员会

2026年9月10日


宝鸡市“创新积分制”评价指标体系

建设工作方案

为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引导技术、资金等生产要素向科技型企业聚集,促进科技、产业、资金融合发展,依据科技部《“创新积分制”工作指引(2.0)版(全国试行版)》和《陕西省创新积分制“揭榜挂帅”任务书》,结合本地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建立具有宝鸡特色的企业创新积分评价指标体系,搭建安全可靠信息服务平台,对企业创新能力、发展潜力进行精准画像、量化评价,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吸引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挖掘培育一批研发能力强、成长潜力大、掌握关键核心技术的优质科创企业,促进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

二、积分定义与范围

(一)积分定义

本方案所称“创新积分制”,是指采用指标量化的方法对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实行积分评价管理。积分分为评价积分和奖励积分两类。

(二)积分范围

优先选取我市6个产业集群、24条重点产业链骨干企业作为首批创新积分试点企业。根据企业成立年限、营业收入规模,分为初创期、成长期、稳定期三个阶段。试行一年后,有序扩展至全市科创企业。

(三)指标分值

积分评价指标分值实行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国家、省高质量发展要求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形势适时调整指标和分值,增强积分评价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积分评价管理 

(一)管理架构

在市委科技委员会下设立宝鸡市企业创新积分评价工作协调机制(以下简称“协调机制”),由市委科技委副主任、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委科技委办公室主任任副组长。市委组织部、市委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林业局、市统计局、市税务局、人民银行宝鸡市分行、宝鸡金融监管分局等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协调机制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各县(区)、各高新区科技部门牵头本级相关职能部门落实市协调机制的工作部署,协调本行政区域内企业创新积分评价相关工作。各金融机构根据实际需要做好配合。 

(二)部门分工

市协调机制办公室负责“创新积分制”评价指标体系的具体构建及企业创新积分评价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企业创新积分评价统计、公示等工作,对评价积分进行排名。

协调机制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做好企业创新积分评价指标分值数据报送、审核及其他相关工作。

人民银行宝鸡市分行负责运用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鼓励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研发基于创新积分的金融产品,加大对科技型企业信贷支持力度。

宝鸡金融监管分局负责指导银行机构建立与创新积分相匹配的信贷审批、风险定价和免责容错机制,加强业务监管与风险提示。

(三)重点任务

1.科学设立指标体系

构建宝鸡市企业创新积分制评价体系(试点版),分为创新投入指标、创新产出指标、创新发展指标、创新影响指标和产业特色指标5个一级指标和22个二级指标。其中,创新投入指标、创新产出指标、创新发展指标作为企业评价的基础指标,创新影响指标和产业特色指标为加分指标,总分为150分。

2.构建积分评价流程 

(1)汇集企业数据。协调机制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每年6月中旬提供企业上年度数据,在数据汇集过程中,有效防范风险,确保数据安全。

(2)计算创新积分。市协调机制办公室根据企业创新积分评价指标体系、指标权重,测算参评企业创新积分评价结果。企业创新积分评价结果每年发布一次。

(3)查询评价结果。积分企业、政府部门、金融机构、投资机构等登录市科技局网站或微信公众号,查询企业积分、企业排名等信息。

(四)开展积分应用服务

1.金融支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创设“创新积分贷”等专项金融产品,将积分结果纳入授信参考,针对不同积分区间企业风险与资金需求特点定制差异化信贷方案;鼓励保险机构开展专利保险、成果转化险、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等服务,利用保险功能为企业创新提供风险保障;鼓励融资担保公司基于创新积分配套相应融资增信服务;引导市工业发展基金、市投资引导基金等参考创新积分精准投资优质科技企业。

2.政策扶持。整合现有科技、人才、金融、产业等各类涉企惠企政策,与积分企业需求进行精准匹配,实现政策精准推送;各职能部门主动在涉企政策中运用企业创新积分评价结果,对优质科技企业在项目申报、平台建设、人才引育、技术创新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3.企业培育。对在创新积分工作中排名靠前和提升显著的企业法人代表给予适当激励。依托企业创新积分制评价,挖掘发现一批优质科创企业,推送给各县(区)政府、有关市直部门,提高企业培育针对性和有效性。推动重点产业链企业与高科技企业开展供应链合作,促进创新资源高效配置。

4.产业分析。运用企业创新积分评价数据,对全市重点产业创新发展情况进行监测,分析产业发展的“优势指标”“短板指标”,精准确定重点产业及企业发展的痛点难点,为促进产业发展提供决策参考。

四、保障措施

(一)形成协调联动机制

市委科技委员会统筹推进企业创新积分制工作,协调机制各成员单位和金融机构协同联动,全面推动创新积分在各类惠企政策上的有效应用,推进资源要素向积分企业集聚。各县(区)、各高新区积极探索创新积分应用场景,及时总结工作进展及成效。

(二)建立数据采集机制

协调机制各成员单位对照“创新积分制”评价指标体系,安排专人定期收集、整理、报送各相关指标数据,建立常态化数据采集机制,确保数据详实可靠。

(三)加强宣传推广工作

引导支持金融机构、投资机构、资本市场运营主体等专业机构积极参与企业创新积分工作,加强企业创新积分工作的宣传解读,定期举办培训会、宣讲会等活动,营造浓厚工作氛围。及时总结工作成效及有益经验,深度挖掘形成典型案例,营造良好科技创新氛围。

附件:宝鸡市企业创新积分制评价体系(试点版).pdf

主办:宝鸡市科技局 地址:宝鸡市行政中心1号楼6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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