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作,培育一批科技创新平台,提质一批技术转移机构,提升科技创新主体自主创新能力和水平,促进我市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市科技局拟新建一批市级科技创新平台和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创建类型和条件
重点实验室:依托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综合能力较强的高校、科研机构、高新技术企业等单位建设的科研平台,组织开展基础研究、应用基础及应用开发研究、前沿与关键共性技术攻关等科研活动。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依托综合实力和创新能力较强的企业建设的解决行业共性技术难题,推动产品升级与规模化生产的科技创新平台。可少量依托高校、科研机构和医疗机构组建。
新型研发机构:聚焦科技创新需求,整合多方资源,突破“卡脖子”技术,培育新质生产力,主要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创新、研发服务、成果转化等业务的独立法人机构。鼓励组建“混合所有制企业”性质的研发平台,延伸研发链条,推动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概念验证中心:以原理验证、产品与场景体系验证、原型制备与技术可行性验证、商业前景验证等为主要经营活动,提供科技成果评估、技术可行性分析、工程样机生产、小批量试制、商业评价等概念验证服务的新型科技公共服务平台。
中试基地:指具备固定场地、科研设备、中试服务能力,围绕新产品开发、创新成果验证、产学研联合攻关等中试需求,对科技成果熟化、二次开发、工程化、工艺化等提供中试服务的开放型科研载体。
技术转移示范机构:通过技术交易桥梁作用,将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转化为实际生产力,服务中小微企业创新,促进技术供需对接的科技服务机构。
创建单位为宝鸡市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内设机构。
二、创建程序和要求
1.以县(区)、高新区为单位,按照属地原则统一组织创建,部省属企业、高校院所可直接报送市科技局。
2.各单位对照工作指引进行自评后,选择相应创新平台或服务机构填写创建书。
3.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经由各县区、高新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查合格的,签署推荐意见,并出具推荐函和汇总表,于2025年7月15日前统一报送至市科技局体系建设科。电子版材料通过邮箱一并报送。
三、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科技体系建设科 高银渌
电话:3260243 邮箱:bjskjjcgk@163.com
附件:1.市级科技创新平台及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推荐表
2.宝鸡市重点实验室创建书
3.宝鸡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创建书
4.宝鸡市新型研发机构创建书
5.宝鸡市概念验证中心创建书
6.宝鸡市中试基地创建书
7.宝鸡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创建书
宝鸡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6月16日
关于组建2025年度市级科技创新平台及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的通知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