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局、各高新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科技创新驱动发展,加快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提升我市重点产业核心竞争力,根据《宝鸡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管理工作指引(试行)》(宝市科发〔2022〕6号)、《宝鸡市重点实验室评定工作指引(试行)》(宝市科发〔2021〕14号)等文件要求,经广泛征集、形式审查、现场考察、会议研究等相关程序,现将确定的21家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2家市级重点实验室、10家市级新型研发机构、6家市级中试基地、6家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组建名单予以公布。
请各依托单位按要求如实填写任务书(局网站下载),并装订成册(一份)报送至所属辖区科技主管部门,经审查合格后,于12月30日前将纸质任务书报送市科技局科技体系建设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bjskjjcgk@163.com)。
各创新载体的组建期为2年,自正式发布组建名单之日开始,期满按规定进行验收。各依托单位需在每年3月底前将科技创新平台上一年度工作总结、技术创新活动数据和本年度工作计划报市科技局备案。
宝鸡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