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A
宝鸡市科学技术局 签发人:景行军
宝科函〔2025〕20号
关于对市十三届政协四次会议第127号
提案的答复函
宝鸡市工商业联合会:
贵会提出的《关于加大科技型中小企业支持力度的提案》(第127号)收悉。感谢贵会对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针对贵会提出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进行了专题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科技局始终高度重视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培育工作,坚持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持续培育创新发展新动能,助推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一)持续完善科技创新体系。研究形成《宝鸡市推进科技创新“一企一策”实施方案》《宝鸡市科技创新“一企一策”清单》;围绕研发经费加计扣除、研发经费补助等政策落实,组织开展2024年度宝鸡市科技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培训班、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暨研发费用归集培训等会议。
(二)持续培育科技创新主体。加速实施科技型企业“育小、登高、升规、晋位、上市”五大工程,2024年我市共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953家,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887户,新增瞪羚企业30户,累计90户。
(三)持续推动科技金融融合。组建11个科技金融服务工作站,选聘68名科技金融特派员组成11支服务队入驻工作站开展科技金融服务,组织开展“科技金融月见”活动;通过科技金融服务培训会、科技项目融资路演会、银企对接座谈会等多种形式,拓宽企业融资贷款渠道,服务企业超1000家,全市科技型企业贷款额度达306.6亿元。
(四)持续强化科技人才支撑。出台《宝鸡市科技教育校企研发协同办法》,组织开展宝鸡籍域外高层次人才联系对接活动;培育秦创原“三支队伍”157支,其中“科学家+工程师”队伍41支;新增秦创原引用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2人;认定市级青年科技新星100人,吸引外国高端人才和专业人才来华工作9人。
(五)持续深化产学研合作。兴隆钛业、阜丰生物等科技型企业与清华大学、北京科技大学等高校院所签订产学研合作协议199项;全年完成技术合同认定登记510项、成交额54.34亿元,吸纳技术合同1314项、金额79.16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3.1%。
下一步,市科技局将加速实施科技型企业“育小、登高、升规、晋位、上市”五大工程,持续加大科技型企业潜力挖掘力度,结合贵会提出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现存问题与建议,开展以下工作。
(一)认真落实科技创新政策。一是深入贯彻落实《陕西省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倍增计划》,不断健全科技型企业台账,谋划建立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库,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等;二是用好创新积分制,打通财税政策、科技资源、产业资源与金融资源的对接通道,精准引导技术、资金等生产要素向科技型企业集聚。
(二)深化科技金融融合发展。一是加强与人行宝鸡分行、金融监管总局宝鸡分局等金融监管机构的政策协同和信息共享,支持银行、保险、担保等金融机构优化金融产品、开拓金融市场、创新金融服务;二是设立市级风险补偿基金,开展科技金融风险补偿,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吸引更多金融资源向科技领域配置,引导更多金融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
(三)加强科技人才引育用留。一是不断深化“领军人才+项目研发+创新团队+平台载体”招才引智模式,鼓励在宝高校与企业建立“校招企用”合作机制,引进培育“科学家+工程师”、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等高层次人才;二是持续创新产学研合作模式,深化与西交大、西北大学等省内外高校院所的科技交流合作,加强科研诚信全过程监督,营造良好科技创新环境。
(四)加速科创平台载体建设。一是聚焦科技创新需求,布局建设一批主要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研发服务的研发平台,开展科学研究、技术攻关、产品研发、成果转化、企业孵化等各类科技创新活动;二是围绕全市重点产业链,引导支持行业骨干企业联合高校院所、上下游企业,探索“需求主体-研发主体-应用主体”合作模式共建研发平台。
最后,再次感谢贵会对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宝鸡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6月26日
(联系人:高立函,电话:0917-3260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