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 宝鸡科技在行动
2023年10月召开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指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金融要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服务,要大力支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科技金融作为“五篇大文章”之首,不仅体现出党中央对科技创新的高度重视,也赋予了科技金融新的历史使命。
2024年2月1日起实施的《陕西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件》第五十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动建立符合科技型企业特点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支持商业银行、融资担保机构、保险机构、信托机构、股权投资机构等创新金融产品,开展股权投资、债权融资、科技保险以及知识产权质押、知识价值信用贷款等科技金融服务。
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及省市委全会精神,近期,市科技局深入调研、高点谋划、全力推进,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一直在行动。
【工作动态】
※ 市科技局
●1月18日,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第一批)经费的通知,市科技局推荐的陕西瑞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获得省级科创板培育计划100万元经费支持。
●1月24日,市科技创投基金召开2024年第1次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基金管理人提出的对陕西华擎动力科技有限公司的投资方案。目前,正在签署三方投资协议。
●2月23日,市科技局研究形成《宝鸡市促进科技金融融合支持科技型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在征求相关市级部门、金融机构意见建议。
●2月27日-3月1日,市科技局党组书记、局长景行军一行赴中国人民银行宝鸡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宝鸡市监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宝鸡市税务局、宝鸡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等金融机构走访调研,座谈交流科技金融融合工作,双方就促进科技金融融合发展达成了共识。
●3月4日-3月8日,市科技局党组书记、局长景行军一行先后到工商银行宝鸡分行、交通银行宝鸡分行、长安银行宝鸡分行、招商银行宝鸡分行、中信银行宝鸡分行、恒丰银行宝鸡分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交流沟通金融支持科技型企业相关政策及金融产品,并与一些机构达成了初步合作意向。
●3月6日,市科技局党组书记、局长景行军一行深入秦川机床工具集团有限公司、麦克传感器股份有限公司调研,座谈交流上市企业发展、拟上市企业融资等情况。
※金融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宝鸡市分行研究形成《宝鸡市科技金融融合服务平台建设方案》,拟通过整合科技企业、金融机构、担保公司、保险公司、创投机构等资源,构建政策宣传、补助奖励、银企对接等为一体的科技金融融合发展新模式,推动金融资本链条与科技创新链条有机结合。
●中国工商银行宝鸡分行积极落实加大力度支持科技型企业融资实施细则,已申请获得2000万元授信额度审批授权。
●交通银行宝鸡分行已组建成立由分行行长任组长的科技金融攻坚小组,并精选业务骨干前往深圳、西安等地调研学习科技金融融合业务。目前,已获得省分行1亿元存量授信、2000万元新增授信科技型企业专项融资审批授权,并着手修订分行信贷制度,申报“大庆路支行”更名为“科技支行”审批流程。
【科技视野】
一、什么是科技金融
科技金融是指通过创新的金融工具、产品和服务,为科技创新主体提供资金支持和金融服务的一系列政策和制度安排。科技金融的核心在于实现科技创新链条与金融资本链条的有机结合,目标是引导和促进这些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改进服务模式,并搭建服务平台,以便为不同发展阶段的科技企业,从初创期到成熟期,提供必要的融资支持。
二、如何推进科技金融体系建设
1.优化金融供给。一是建设多层次科技金融体系。加快设立银行业科技金融专营机构,鼓励商业银行设立专业性、独立性更强的科技支行。持续推进创业板、科创板、新三板和区域性股权市场等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制度创新,支持天使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发展壮大,培育一流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注重发挥社保基金、保险资金、年金基金等长期资金优势,拓宽金融支持科技创新资金来源。二是提供多元化接力式金融服务。种子期和初创期科技企业,其规模小、资产轻、估值难而资金渴求度高,追求“高风险、高收益”的天使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可以较好地匹配其融资需求;成长期科技企业,其商业模式初步形成且已具备一定盈利能力,商业银行可为其提供包括专利权融资、商标权质押融资、订单融资等灵活多样的科技信贷服务;营收稳定并已建立完善信息披露制度的成熟期科技企业,创业板、科创板、新三板等资本市场融资平台可帮助其获得更多融资机会、实现更高企业价值。
2.创新体制机制。一是创新信贷市场风险缓释机制。国际经验表明,商业银行与创投机构的业务联动,可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科技信贷活动风险。如在信贷资金的投放环节,商业银行可向创投基金提供风险贷款,再以创投机构进行风险投资的形式间接为科技企业提供信贷支持,这样既可以借助创投机构的专业能力来甄别科技企业,又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信贷资金的风险隔离;而在信贷资金回收环节,商业银行也可将科技企业后期所募集获得的风险资本,即企业融资性现金流,而非企业经营性现金流作为主要还款来源。二是畅通资本市场流通机制。市场转板机制作为联系各市场板块的纽带,不仅可以为科技企业实现不同阶段融资需求提供通道,更重要的是,科技企业对于转板升级的追求,也在很大程度上激励其深化创新发展。未来,可进一步完善转板机制设计,构建从场外到场内、从二板到主板、从创业板到科创板乃至不同交易所之间的转板机制,提高资本市场资源配置功能和市场活跃程度。三是优化政府引导基金考核机制。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政策导向下,政府引导基金投资决策往往比社会资本更为保守,为规避损失而出现的资金沉淀现象普遍存在,背离了引导基金设立的初衷。对于政府引导基金的考核,宜采用“长周期”“算总账”等考核办法,在关注经济绩效的同时,更侧重政策绩效,让引导基金回归初心本源。
3.营造金融生态。一是完善科技金融中介服务体系。要加快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评估和交易市场,充分发挥科技市场、产权市场的创新服务功能,帮助金融机构以较低的成本获得科技成果的公允价值,促进科技企业核心“知产”的资本转化与价值实现。二是建立健全风险分担机制。推动建立中央与地方风险共担、担保与保险有机结合的信用保证体系,设立科技金融风险补偿资金池,完善和发展再担保体系,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的增信、分险和引领功能,解决市场“风险规避”问题。三是建立包容性监管。金融功能的发挥是在波动中实现的,强化科技创新的金融风险防范,并不意味着对风险“零容忍”。对于金融监管部门而言,要充分考虑科技金融的发展规律,提高监管的包容性。(部分素材来源:中国青年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