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陕西省支持企业从高校、科研院所选聘“科技副总”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坚持以企业需求为牵引,推动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才向企业有序流动、服务企业创新发展。现就做好企业选聘“科技副总”需求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运行满一年以上、有持续研发投入的企业,重点支持科技领军企业、瞪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和我省重点产业链企业。企业应围绕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未来产业超前布局等方面科技人才需要,提出明确的“科技副总”岗位需求。
二、报送渠道
企业登录“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服务信息系统”(http://ywgl.sstrc.com/egrantweb/)选择相应模块在线填写选聘“科技副总”需求,按要求上传企业营业执照、研发投入证明等相关材料,并对报送材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需求征集渠道常态化开放,企业可以随时填报。
三、支持政策
省科技厅将通过省科技计划项目对企业选聘“科技副总”给予科研经费支持,拟于10月份开展年度支持项目申报工作。
四、联系方式
1.省科技厅科技战略规划处
联系人:孙西瑶 李鸿剑
电话:029-88857953、029-81294883
2.宝鸡市科学技术局人才与科普科
联系人:李 鑫 刘海英
电话:0917-3260204
附件:《陕西省支持企业从高校、科研院所选聘“科技副总”工作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