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A
宝鸡市科学技术局 签发人:景行军
宝科函〔2024〕41号
关于对市十三届政协三次会议第404号
提案的答复函
李亚妮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农业科技园区的提案》(第404号)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全市科技工作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对您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了认真的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在提案中提到的相关工作也是我局农业科技创新的重中之重。近年来,在多个方面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目前,全市共建成国家级、省级农业科技园区8家,其中国家级1家,省级7家。分别为陕西宝鸡(眉县)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千阳县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凤县省级农业科技园区、陇县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岐山县省级猕猴桃农业科技园区、太白县省级农业科技园区、陈仓区省级农业科技园区等园区,覆盖全市7个县区。现有农业科技园区涉及猕猴桃、奶山羊、高山蔬菜、核桃、苹果、核桃、花椒、大棚设施蔬菜、林麝等种养殖业,先后与西北农林大学、西北工业大学、新西兰环球园艺、陕西省猕猴桃研究院、陕西师范大学等域外高校、科研院所建立长效机制。科技特派员进驻总数达到392人,建设核心区面积6.05万亩,示范区面积35.73万亩,辐射区面积250.75万亩,带动当地农户数(人)11.1733万。已建成省级创新(研发)平台41家,其中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家,“四主体一联合”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家,县域科技创新试验示范站9家,药用植物科技示范基地5家,星创天地17家,科技示范镇4家,乡村振兴科技示范村1家。
收到您的提案后,我们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开展专题调研。组织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对全市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调研,摸清了农业科技园区现状、科技创新成果及存在问题,并针对性提出了工作要求,形成《宝鸡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宝鸡市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情况通报》(宝科发〔2024〕9号),分别印送至各县区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及县区科技主管部门,进一步提升园区管理水平。
二是积极培育农业科技园区。与金台区、渭滨区、凤翔区、麟游县、扶风县、高新区科技主管部门对接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相关工作,围绕各县区产业优势,深化校县(区)产学研合作,争取早日实现省市级农业科技园区全覆盖。
三是大力培养农业科技创新人才。深化与域外高校院所的产学研合作,指导企业与西安交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等高校对接,招引领军型农业科技人才和高水平农业创新团队,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采纳您的提案中的相关建议,结合工作职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发挥项目资金导向作用,积极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在园区培育一批研发投入大、技术水平高、综合效益好、成长潜力大的农业科技型企业和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形成农业高新技术企业群,引导和鼓励各类资本及社会力量投资开发园区,逐步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使园区成为真正的农业科技型企业集聚区。二是加大园区内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试验示范站等建设力度,增强农业科技创新主体的自主研发能力,引导鼓励农业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开展研发活动。三是着力培养农业科技创新人才。深化与域外高校院所的产学研合作,招引领军型农业科技人才和高水平农业创新团队,选派学生在园区企业实习,探索建立“订单式”人才培养机制,培养和打造本土农业科技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四是加强现有园区管理。定期对已建成的园区进行评估,分优秀、达标、不达标进行通报,并视整改情况决定是否摘牌。发挥好示范辐射带动作用,不断引进新品种,催生新的管理模式,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鼓励支持园区内企业申报各级科技研发项目,及时兑现各类奖励政策,提升园区发展水平。
宝鸡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6月27日
(联系人:石璐,电话:0917-3260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