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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科技信用体系建设 营造诚实守信科技创新环境

来源:政策法规科 发布时间:2024-09-27 16:59 浏览次数:

宝鸡市科技局立足工作实际,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持续优化科技创新环境,加大科技信用体系建设力度,着力营造科研诚信良好氛围。

完善科技信用体系建设相关管理制度。印发了《宝鸡市科学技术局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试行)》,明确了科技管理信用等级评定依据、认定条件、管理措施、约束惩戒等具体内容,加大信用监管力度,遏制违规科技活动。

建立科技信用信息归集长效机制。围绕科技计划项目立项、瞪羚企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等重点工作,建立信用信息归集清单,组织各科室全面开展科技信用信息归集工作,提高信用信息数量和质量。

推行建立信用承诺制。根据科技业务工作实际,对涉及科技政策扶持、资金补贴、资质认定等的有关事项建立了信用承诺机制,规范事前信用监管。对科技领域的管理相对人实行分级分类信用监管,健全完善管理相对人信用记录,根据信用等级高低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强化事中信用监管。

严格执行项目负责人管理。按照省级各类科技项目申报条件中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科研信用记录良好。在项目申报、评审、执行、验收、绩效评价过程中,对项目负责人的科研信用进行全程监管和记录。按照相关规定,贯彻落实对科技活动中失信行为的调查,为全市科技创新工作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