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我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的创业孵化能力与管理水平,促进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的发展,进一步营造激励自主创新、有利于科技型创业企业成长的环境,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市科技局决定开展2024年度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市级“双创”孵化载体的申报主体需在宝鸡市内注册,并且符合《宝鸡市“众创空间”孵化基地实施方案》或《宝鸡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有关条件和要求。
二、申报程序和要求
1.以县(区)、高新区为单位,按照属地原则统一组织申报,部省属企业、高校院所可直接报送市科技局。
2.申报单位对照工作指引进行自评后,选择相应孵化载体填写申报书。“众创空间”孵化基地:按照宝鸡市“众创空间”孵化基地申报材料(附件2)相关要求填报。科技企业孵化器:按照宝鸡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材料(附件3)相关要求填报。
3.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经由各县区、高新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查合格的,签署推荐意见,并出具推荐函和汇总表,于2024年7月10日前统一报送至市科技局体系建设科。申报材料电子版通过邮箱一并报送。
4.同一申报主体原则上当年只能申报一种孵化载体。
三、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科技体系建设科 薛逸凡
电话:3260243 邮箱:bjskjjcgk@163.com
地址:宝鸡市行政中心1号楼617室
附件:
宝鸡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