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信用监管效能,助力社会诚信建设,市科技局印发了《宝鸡市科学技术局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试行)》,对科技管理领域中涉及所有的管理相对人(法人、社会组织、自然人),实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并根据分类结果实施差异化监管,持续推进科技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新模式的形成。
市科技局结合国家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对全市198家科技管理领域的管理相对人进行信用评价,其中:评定为A级197家,评定为B级0家,评定为C级1家。截至目前,我局对197家信用等级评为A级的企业管理相对人,减少了日常检查,同时结合科技领域业务工作开展,向企业宣传了《陕西省科技进步条例》《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打造秦创原“两链”融合示范区实施方案》《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宝鸡市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暂行)》等政策,重点实施了科技型企业“育小、登高、升规、晋位、上市”五大工程,贯宣了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等各类科技资质的申报条件及优惠政策。对信用等级评价为C级管理相对人,我局对该企业采取严格限制申请各级各类科技类财政性资金项目以及科技资质的申报,加强对管理相对人的政策法规宣传,引导其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遵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