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创新交流服务中心,各县(区)科技局,宝鸡高新区、蟠龙高新区、凤翔高新区、蔡家坡经开区、眉县经开区科技局:
为充分调动各县区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点工作积极性,确保我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根据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宝鸡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经费奖补办法〉补充说明》(宝市科发〔2020〕48号)相关规定,2023年度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奖补经费已经11月13日市科技局党组会研究通过,现予以拨付兑现。请宝鸡市科技创新交流服务中心按照规定拨付兑现,各县区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点按照规定管理使用经费。
附件:2023年度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经费拨付表
宝鸡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