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征集宝鸡市秦创原新型传感器产业创新聚集区建设项目的通知

来源:科技资源统筹科 发布时间:2024-10-24 16:11 浏览次数:

各县区、各高新区科技局,各有关企业(单位):

为加速推进秦创原新型传感器产业创新聚集区建设,引导技术、人才、平台、金融等各类创新资源向聚集区集聚,不断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促进新型传感器产业链创新链延链补链强链,根据《秦创原新型传感器产业创新聚集区建设方案》,现就征集宝鸡市秦创原新型传感器产业创新聚集区建设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宝鸡市秦创原新型传感器产业创新聚集区建设项目主要包括关键技术攻关项目和创新平台建设项目两类。

(一)关键技术攻关项目:重点支持聚集区内企业围绕制约传感器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开展科研攻关。

(二)创新平台建设项目:重点支持聚集区内企业建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中试基地、概念验证中心、应用场景等创新平台。

二、支持对象

秦创原新型传感器产业创新聚集区内的企业、高校及科研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鼓励企业与省内外高校院所联合申报项目。新组建成立的新型研发机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三、支持方式

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为2年,单个项目政府资助额度为核定研发经费总额的10%—30%。

四、申报程序

(一)单位申报、县区审核。聚集区内企业、高校及科研机构对照通知要求,填写项目申请表(一式三份),经县区(高新区)科技部门审核盖章后,报市科技局。

(二)评审立项,下达计划。市科技局通过项目路演、创新大赛等“以赛代评”方式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拟立项项目,报市政府审定后,市科技局、市财政局联合下达立项文件。市科技局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项目合同书,并按项目管理规定监督组织实施。

(三)组织实施,绩效评价。各项目承担单位牵头组建攻关团队,按照签订的项目合同书组织实施项目。市科技局适时开展中期检查、绩效评价,对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督。

(四)评估验收,兑付补助。项目实施完成后,市科技局联合市财政局对项目进行评价验收,并出具综合绩效评价意见。对综合绩效评价合格的,给予项目承担单位核定研发经费总额10%—30%的政府资金补助。

五、申报时间

2024年10月24日-11月5日

六、有关要求

(一)本项目仅限新型传感器产业创新聚集区内的企业、高校及科研机构申报。拟入驻聚集区的企业和科研机构但未完成注册手续的,须与聚集区签订入驻协议。

(二)申请项目应聚焦传感器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共性技术问题解决,符合聚集区产业重点发展方向,注重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鼓励聚集区内企业与科研院所、高校团队联合攻关申报项目。

(三)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承担项目的基础条件,资质优良、财务管理规范,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项目实施的能力,一般为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

(四)鼓励项目承担单位设立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参加科研工作。


联系人:魏倩倩      电话:3260239/18609176261


附件:宝鸡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


                                                                             宝鸡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