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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市级科技研发平台的通知

来源:工业科技科 发布时间:2023-03-10 15:48 浏览次数:

各县(区)科技局、各高新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科技创新驱动发展,加快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提升我市重点产业核心竞争力,按照《宝鸡市新型研发机构评定工作指引(试行)》(宝市科发〔2020〕43号)和《宝鸡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管理工作指引(试行)》(宝市科发〔2022〕6号),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市级新型研发机构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市级科技研发平台的申报主体为:在宝鸡市内注册,符合《宝鸡市新型研发机构评定工作指引(试行)》《宝鸡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管理工作指引(试行)》有关条件和要求的单位。

二、申报程序和要求
          1.以县(区)、高新区为单位,按照属地原则统一组织申报,部省属企业、高校院所可直接报送市科技局。

2.申报单位对照工作指引进行自评,自评符合条件的请填写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申报新型研发机构的单位按照要求填写《宝鸡市新型研发机构认定申请表》;申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单位按照要求填写《宝鸡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书》。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经由各县区、高新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查合格的,签署推荐意见,并出具推荐函和汇总表,于2023年3月31日前统一报送至市科技局工业科。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强  高立函

联系电话:3260241

工作邮箱:gykj0917@163.com

 

附件:1.宝鸡市新型研发机构评定工作指引(试行).pdf

            2.宝鸡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作指引(试行).pdf

            3.宝鸡市新型研发机构认定申请表.docx

            4.宝鸡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书.docx

 

宝鸡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