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市科发[2023]36号
各县区科技局、高新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宝鸡市“新双创”队伍认定工作指引(试行)》(宝市科发〔2022〕28号)和《关于开展2023年市级“新双创”队伍申报工作的通知》(宝市科发〔2023〕24号)文件精神,经公示通过,现将2023年度宝鸡市23支“新双创”队伍(创新类),3支“新双创”队伍(创业类)认定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2023年度宝鸡市“新双创”队伍认定名单.docx
宝鸡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