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采取四项措施加强科研诚信建设

来源:成果转化与合作交流科 发布时间:2023-11-17 08:58 浏览次数:

近年来,宝鸡市科技局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着力加强科研诚信建设,为推进科技创新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

一是在科技活动中加强信用信息比对。在科研项目、科技奖提名、科研平台、创新载体、企业资质认定等科技活动中,主动比对最新公布的宝鸡市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针对科研诚信企业实行绿色通道,对失信的单位和个人坚持一票否决。二是逐步建立联合评价制度。在科技管理中,加强与发改委、市场监督管理、纪检监察和政法等部门协同,及时比对科技类企业社会信用情况,对有信用缺陷的企业和个人,动态跟进,协助科技企业做好信用修复工作。三是推行科研诚信承诺制。将科研诚信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加强对科研人员的科研诚信教育,在职称晋升、学术论文和科技计划项目等重要节点开展科研诚信教育。推行科研诚信承诺制,对科研活动全过程进行科研诚信审核,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明确个人和单位的承诺事项和违背承诺的处理要求,增强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诚信意识,确保科研项目有效实施。四是健全科研诚信责任制。强化科技企业科研活动的从业人员是科研诚信建设第一责任主体的意识,把诚信建设贯穿科研过程始终。推荐单位负责审核责任,谁推荐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坚持关口前移,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监管单位承担监督责任,定期到一线服务指导随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提升科研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