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农业农村领域省级科技创新平台评估工作的通知》(陕科农函〔2022〕216号)要求,为做好我市2022年度农业农村领域省级科技创新平台评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2018年认定的省级农业科技园区、星创天地(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评估程序
(一)数据填报
各评估对象在陕西省农业科技资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nyzypt.com/f)填报数据,数据将作为平台评估的重要依据(平台操作说明与信息填报方式见附件2)。
(二)提交自评估报告
县区科技管理部门指导辖区内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和星创天地进行自评,并按照要求完成自评估报告,由市科技局审核通过后提交省科技厅(自评估报告填写模板见附件3、4)。
(三)评估考察
省科技厅将组织相关专家对自评估报告进行专家评估,根据对专家评估结果对部分平台进行现场考察。
(四)结果运用
评估工作依照《陕西省级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和《陕西省星创天地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执行。省科技厅根据综合评估情况评定档次,定为优秀、达标、不达标三个档次。对评估为优秀的给予省科技计划项目支持。对评估不达标的限期整改1年,整改后再次评估,仍不达标则取消其资格,所在县区3年内不得再申报同类平台。
三、有关要求
1.平台的综合评估工作是加强省级农业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管理的重要环节,提升平台建设和发展的重要手段。请各区市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评估各项工作。
2.评估材料(一式一份)及推荐文件以县为单位统一报送,提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5日,纸质材料报送地址:宝鸡市宝虢路125号行政中心1号楼619室,电子版(word)材料统一发送至电子邮箱:nckjk@163.com,联系电话:0917-3260245。
附件:1.附件1.docx
2.附件2.docx
3.附件3.docx
4.附件4.docx
宝鸡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