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局、高新区科技局,各县(区)卫健局、高新区卫健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陕西省科学技术厅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征集2023年陕西省药用植物科技示范基地项目的通知》(陕科函〔2022〕14号)有关要求,市科技局会同市中医药管理局开展我市2023年度药用植物科技示范基地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及条件
1.示范基地药材品种的种植和加工产业应为当地优势产业,且示范基地建设得到所在县(区)政府重视和支持。
2.示范基地和申报主体应符合《陕西省药用植物科技示范基地提升能力指引》(见附件1)的规定要求。
二、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单位应提交《陕西省药用植物科技示范基地项目申书》(见附件2)及《陕西省药用植物科技示范基地建设实施方案》(见附件3),并附相应支撑材料;
2.申报单位所在县(区)科技管理部门需联合卫健(中医药管理局)部门提交正式推荐函;
3.申报材料按照申报书、建设方案、支撑材料顺序用A4纸双面打印并装订成册,一式八份(盖章齐全),同时上报电子版。
三、申报受理时间地点
1.申报时间截至2022年3月4日;
2.受理地点:宝鸡市宝虢路125号行政中心1号楼6层603室,市科技局社发科。
四、支持情况
陕西省药用植物科技示范基地原则上建设年限为三年,由省科技厅和省中医药管理部门分别给予政策和资金上的支持,支持额度为15-20万元。
五、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
联系人:李红,龚旺富
联系电话:0917-3260132
电子邮箱:bjkjshk@163.com
市中医药管理局
联系人:王静
联系电话:0917-3262099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