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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从四个方面加强科技成果管理

来源:成果转化与合作交流科 发布时间:2022-01-05 09:18 浏览次数:

一是建成科技成果管理“四个库”。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市技术经理人调查登记工作的通知》,建立了我市技术经理人基础库,目前全市共有51人从事技术转移转化服务工作;先后赴宝鸡雍工科技城有限公司、宝鸡高新区生产力促进中心、宝鸡力兴钛业有限公司等单位调研全市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运行情况,建立了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库,印发了《宝鸡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认定工作指引(试行)》,为我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的认定、评估、机构正规化运营提供了法规依据;指导企业做好科技成果登记工作,共收集355项科技成果,建成高校企业科技成果库;走访调研近200家科技型企业,收集企业技术需求207项,印制《秦创原•宝鸡企业技术需求册》,建立了我市企业技术创新需求库。二是强力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深入县区和企业,指导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根据宝鸡市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省考任务分解工作的通知》(宝市考办发〔2021〕6号)精神,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2021年度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目标任务的通知》,及时调整县区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任务,理顺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关系,不断加大工作指导力度,截止目前,共完成技术合同认定登记161项,交易额33.5亿元。三是提升组织申报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质量。认真组织2021年省科学技术奖的申报培训等有关工作,持续抓好申报省科学技术奖工作从注重数量向提高质量的转变。及时转发《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并组织了申报业务培训会,对2021年度省科技奖申报要求及注意事项进行了政策解读培训,重点解读了提名渠道、材料撰写、形式审查等相关内容。积极动员全市相关单位参与申报省科学技术奖。组织申报2021年省科学技术奖33项,通过专业评审22项,其中一等奖2项,二等奖7项,三等奖13项,比去年增加7项,位居全省地级市前列。四是积极贯彻落实 “一法一条例”。扎实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陕西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一法一条例”)的宣传贯彻,高标准完成了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检查。先后深入我市农业、工业、军民融合等领域的重点企业和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科技企业孵化器,通过对不同类型企业和产业园的走访调研,全面了解了我市“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针对调查发现的问题,制定下发了《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审议意见 进一步做好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通知》,重点围绕企业在科技成果转化中主体作用发挥,引导和激励研发机构转化科技成果,科技人员成果转化活动中合法权益保障,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及知识产权保护、专利实施和保护等,督导相关单位抓好贯彻落实,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