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链接:宝鸡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日前,市政府出台《关于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激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措施》提出,要实施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措施,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培育发展新动能,提升产业发展现代化水平,积极融入关中协同创新,将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打造为全市创新发展先行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样板区、区域科创中心核心区。到2025年,全市高新区地区生产总值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25%,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强度高于全市1.5倍以上。全市高新技术企业超过350家,瞪羚企业超过50家。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超过3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超过350家,各类研发创新平台数量达到100个,各类双创载体达到80个。
《措施》明确,支持宝鸡高新区构建“3+4+3”产业布局,提升钛及钛合金、汽车及零部件、高端装备制造三大支柱产业,提升电子信息、航空航天、数字经济、医药医械四大新兴产业,壮大现代物流、智慧文旅、“新媒体+”三大新业态。支持蟠龙新区打造科技新城、产业新城、生态新城,加速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创建科技成果转化中心,重点发展新材料、新基建、高端装备制造和现代服务业四大产业。支持凤翔高新区重点发展白酒酿造、绿色能源化工特色产业集群,构建“2+X”现代产业体系,突出产业科学布局,加快建设长青工业园、西凤酒城、科创生态新城。到2035年,宝鸡高新区建成全国一流创新型科技园区,实现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成为全国重要的创新高地和区域创新增长极,新材料、石油钻采、高端装备制造业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群,进入全球价值链中高端。宝鸡高新区站稳国家高新区第一方阵,其他省级高新区进入全省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