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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二届政协五次会议第142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2021-09-15 17:30:14 浏览次数:

类别:A


宝鸡市科学技术局       签发人:高峰

            宝市科函〔2021〕45号                


对市十二届政协五次会议第142号

提案的答复函

   

宝鸡市工商业联合会:

贵会提出的《关于持续支持民营企业科技创新的提案》(第142号)收悉。感谢贵会对全市科技企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近年来,市科技局始终坚持把科技创新作为促进民营科技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通过不断优化科技创新政策环境,引导企业开展科技研发,建设面向产业服务的科技创新平台等工作,有力地促进了民营科技企业的发展。一是创新政策扶持。先后出台了《宝鸡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若干措施(试行)》《关于鼓励科技创新培育新动能的若干政策》《宝鸡市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等鼓励支持科技创新的政策文件,各项科技创新政策得到全面落实;二是企业技术创新体系正在完善。截至2020年底,全市已拥有国家、省、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204个,高新技术企业210户、科技型中小企业295户、瞪羚企业52户;三是设立科技创投基金,突出钛及钛合金新材料、智能机床及机器人、汽车及零部件等产业领域重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和新产品开发,近三年来共择优支持宝鸡拓普达钛业有限公司、 宝鸡华禹无线供电技术有限公司等民营企业6625万元。

下一步,我们将紧密结合贵会提出的“加强宣传、做好服务、政策支持”等建议,进一步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筑牢科技政策宣传阵地。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利用微信、网站、新闻媒体等及时推送重大政策法规、重要会议和活动等内容,营造科技宣传良好氛围。高质量办好“科技活动周”,利用“科技之春”“科技三下乡”“全国科普日”等科技活动发放科技宣传资料,并与各家企业负责人进行面对面的交流,普及各类科技计划项目、高企税收减免等科技创新政策,让更多企业负责人了解科技创新政策,受惠于科技创新政策,激发企业科技创新热情。

二、提升研发平台创新能力。制定《宝鸡市重点实验室评定工作指引(试行)》,布局建设一批市级重点实验室。支持行业龙头企业以研发中心、研究院等创新平台为载体,大力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突破一批“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鼓励建立面向中小企业服务的检测检验、工程试验、研发服务、孵化服务、人才培养为一体的国家、省、市级公共科研服务平台,提供经评估后业绩优良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和20万元的年度科研服务平台资金补助。

三、积极开展外出交流学习。鼓励引导市民营科技企业协会,组织我市优秀民营科技企业到沿海发达城市及对标兄弟城市进行学习交流,为中小企业搭建信息沟通、形象展示、创新发展的平台。探索中小民营企业与大企业、科研院所不同模式的合作机制,不断创新“一进三行”“两地三方”等产学研合作模式,加强与省内外高校科技战略合作,深化跨区域合作交流;全面落实省市各类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大力支持域外先进地区的科技成果在我市民营企业中的转移转化工作。

四、持续优化科技创新环境。加大政策兑现力度,确保支持科技创新的政策有效落地;加大科技创投基金规模,撬动更多资本投向科技创新领域;细化落实《宝鸡市创新驱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等各项创新政策,签订《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校地合作框架协议》,用好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全力推进区域科创中心建设;结合市委“一四五十”发展战略,积极融入省“两链”深度融合行动计划;大力推进重大科技项目实施,力争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研发一批重大产品。

 

 

                    宝鸡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8月27日

 

 

(联系人:王琳美,电话:0917-3260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