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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科学技术局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 2021-06-02 11:26:33 浏览次数:

为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方便、快捷地获取所需政府信息,本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了《宝鸡市科学技术局政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本指南应及时更新。需要获得本局信息公开服务的申请人,请阅读本《指南》。申请人可以在本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kjj.baoji.gov.cn)查阅《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科技局机构设置与职能、领导信息、科技法规与有关管理规定、科技发展五年规划、政务动态、通知公告、科技统计、财政预算、决算、政府采购、工作程序及各项制度等。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指定地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网站地址为:市政府网站http://www.baoji.gov.cn 与本局网站http://kjj.baoji.gov.cn;指定地点为:宝鸡市宝虢路125号,市科技局办公室632室 ;公开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联系电话:0917-3260233

(三)公开时限

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可以向本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本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机构名称:市科技局办公室

咨询电话:0917-3260233

传       真:0917-3260331

办公地址:宝鸡市宝虢路125号行政中心1号楼632室

邮政编码:721004    

电子邮箱:bjkjjbgs@163.com 

咨询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宝鸡市科学技术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申请表可在本页面底部下载打印。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该信息的提示。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互联网形式申请人可通过宝鸡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ww.baoji.gov.cn)依申请公开栏目(http://www.baoji.gov.cn/jact/front/mailwrite.do?sysid=2)在线填写提交申请。

2、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网络下载或到受理机构领取申请表,填写后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依申请”字样,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适当位置注明“依申请”字样。信函、电报、传真到达申请受理机构的时间为申请时间。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市科技局办公室收到《申请表》后,向申请人出具回执。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书面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信息,告知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或该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信息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4.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6.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本局受理机构须在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后,将有关情况答复申请人。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申请内容含有不应当公开的信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将可以公开的部分提供给申请人。处理信息公开申请的流程见本局网站。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务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省科技厅、市政府监察机关举报。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违反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宝鸡市人民政府法制办或省科技厅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宝鸡市科学技术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