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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宝鸡市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解读

发布时间: 2021-05-13 11:36:16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中共宝鸡市委办公室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一、出台背景

2020年4月24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陕办发〔2020〕9号)。市科技局起草了《宝鸡市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并书面征求了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形成了《宝鸡市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二、形成情况

在政策措施形成过程中,一是吸纳了《宝鸡市鼓励科技创新培育新动能若干措施》(宝政发〔2019〕14号)中关于加大科技企业研发投入奖励补贴、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支持科技型企业进入资本市场融资、推动孵化载体多元发展等具体措施和《宝鸡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若干措施(试行)》(宝办发〔2018〕34号)中关于鼓励企业吸纳市域外科技成果、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落实科技人员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政策等具体措施。二是落实了市领导关于加快高新区创新发展的工作意见。制定了鼓励县(区)产业集中区创建省级高新区、建立市县和高新区两级联动机制、完善支持高新区高质量发展的配套措施、建立高新区动态监测评价考核制度等具体措施。三是结合相关部门职能,制定了关于优化市属国有企业创新发展考核与激励制度、支持民营科技企业创新发展、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加强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培养、激励等具体措施。

三、主要内容

《宝鸡市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审议稿),共8部分30条。第一部分: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调了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引领作用、组织领导及监督考评。第二至第七部分:分别从全面推升企业创新能力、加快推动高新区创新发展、积极打造双创“升级版”、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加强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培养、激励六个方面提出了23条具体措施。第八部分:进一步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从优化科技计划体系等4个方面对政策措施的落实提供改革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