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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发布时间:2019-09-17 17:28 浏览次数:

更新日期:2019.4.11

 

单位地址:宝鸡市宝虢路125号行政中心1号楼6层

乘车路线:乘1、21、22、36、53路行政中心下车

网站网址:http://kjj.baoji.gov.cn

联系方式:0917-3260233   3260331(传真)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

单位简介:

宝鸡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于1958年11月成立。2001年11月,宝鸡市科委改名为宝鸡市科学技术局。

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全市科技发展、引进外国智力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推进全市创新体系建设、科技体制改革和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提出激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意见建议,推进科技决策咨询制度运行。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市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牵头组织全市经济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的重大关键技术攻关,负责中省各类科技项目的组织申报和管理。

(四)负责本部门预算中科技经费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科技资源配置的规范性文件和措施建议。

(五)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科技创新基地和平台建设规划,牵头负责制订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基础条件平台开放共享的措施,指导各类科技创新基地和平台建设,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六)负责全市科研诚信和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统筹推动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组织开展科技宣传、科技统计等工作,指导全市科技保密工作。

(七)组织拟订促进高新技术发展和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和实施细则,组织开展相关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组织实施。

(八)牵头负责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产学研合作、科技金融结合等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推动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九)统筹推进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

(十)负责全市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

(十一)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和外国专家服务相关工作。

(十二)负责市科学技术奖的组织评审工作。负责省科学技术奖、“三秦友谊奖”和中国政府友谊奖提名推荐等相关工作。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实施细则。

(十三)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围绕贯彻实施国家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研诚信建设。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深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建立公开统一的科技管理平台,减少科技计划项目分散、低效和资源配置“碎片化”的现象。委托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开展项目受理、评审、立项、过程管理、验收等具体工作。对科研机构组建和调整事项不再进行审核,重在加强规划布局绩效评价。进一步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