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铭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民营企业科技创新扶持力度的提案》(第465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科技局坚持把依靠科技创新,促进民营科技企业发展摆在重要位置,组织开展了面向民营科技企业的科技政策培训、外出考察学习、技术职称评审、科技项目组织实施、科技中介服务等活动。具体讲:一是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初步建立。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陕西省科技资源统筹宝鸡中心)建成并投用,入住了44家各类中介服务机构,一站式服务大厅、科技人才培训服务平台、中介机构服务平台、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科技金融结合与成果转化服务平台、装备制造产业研发检测检验服务平台等六大工程实施,初步具备了为企业提供全方位服务的能力。二是企业技术创新体系正在完善。截至目前,全市已拥有国家、省、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183个,高新技术企业162户、科技型中小企业200户、国家级瞪羚企业20户。
下一步,我们将紧密结合您建议的“加大对民营企业科技创新政策研究力度、加大对部分民营企业科技创新研发给予资金扶持”等措施,进一步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不断优化鼓励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政策环境。认真落实好《中共宝鸡市委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宝市发〔2013〕9号),统筹使用政府扶持资金,每年支持100户左右中小型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和协同创新。支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市上给予5万元的奖励,并争取省级5万元奖励。鼓励建立面向中小企业服务的技术研发、检测试验、信息服务、技术转移、科技融资等平台,对于新开办并正常运营的有关中介机构,择优给予50万元以内的资金扶持。
2.支持中小企业提升科技创新能力。2018年我局共组织上报中、省科技项目30余项,获省级立项10余项,市级安排资金支持科技项目20余项。共计争取支持资金2000余万元。今后要加大这方面的工作和服务力度,力争有更多的项目获得中、省支持。在市本级科技费用中,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份额。支持有一定科研和经济实力的中小企业建立省、市级研发机构,对获批建设的分别奖励。
3.充分发挥宝鸡科技资源中心(科技创新服务中心)面向中小企业的科技公共服务功能,建设好科技文献、大型设备仪器、专利技术服务、研发攻关、检测检验、交易孵化等服务平台,上与省对接,下对产业和中小企业创新,开展共享服务。引导民营科技企业协会,为中小企业搭建信息沟通、形象展示、创新发展的平台。
4.围绕中小企业人才队伍建设服务。组织中小企业开展考察培训和交流研讨活动。继续做好民营中小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组织开展面向中小企业引进人才的首席工程师活动。落实《宝鸡市引进高端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扶持政策》和《宝鸡市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对企业引进高端和高层次人才费用按50%予以补贴奖励。
十分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希望您继续关心关注我市科技工作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