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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宝鸡日报 发布日期:2019-11-22 15:34:13
名  称:解读《宝鸡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若干措施(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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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宝鸡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若干措施(试行)》

发布时间: 2019-11-22 15:34:13 浏览次数:

 

原文下载:关于印发《宝鸡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pdf

 

——《宝鸡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若干措施》解读

 

本报记者魏薇

 

科技成果呆在实验室里、学术论文里、专利证书里……但其离转化为市场可用的成熟产品,还有“十万八千里”的距离!科技成果转化率低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缺研发资金的持续投入、缺人才支持、审批环节过多、体制机制不顺畅等多重因素“卡”住了成果转化的“脖子”。近日我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及《陕西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出台了《宝鸡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加快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让我们来了解一下政策释放哪些“红利”,将如何激发各类科技主体的创新活力。

关键点一:成果拥有单位自主决定转让、许可、作价投资

据市科技局负责同志介绍,科技成果的权属问题一直是困扰科技成果转化的现实问题,此次《若干措施》出台的亮点之一,就是提出科技成果完成人可以自主转化科技成果,不需要审批,我们在这个政策基础之上又向前推进一步,要下放科技成果的定价权,就是利用财政性资金资助形成的科技成果,除涉及国防、国家安全、国家利益和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可由成果拥有单位自主决定转让、许可、作价投资。转让、许可、作价投资应当通过协议定价、在技术交易市场挂牌交易、拍卖等市场化方式确定价格。通过协议定价的,由研发团队主持公开询价,谈判确定成交价格。

效果:如此一来,灵活的定价机制,便于成果拥有方能更大范围、更多角度的找到合作方,通过市场化方式有效对接合作方,实现资源主体的“对对碰”。

关键点二:不低于90%的转化纯收益奖励给成果完成人和为成果转化作出贡献的人员

只有提高科技成果所有人的收益比例,才是加速转化的动力源泉。据了解,  《若干措施》进一步落实了科技人员的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政策。市属高校、研发机构的职务科技成果对外实施转化的,将不低于90%的转化纯收益奖励给成果完成人和为成果转化作出贡献的人员。国有独资、控股企业自主研发、自行组织产业化应用的,从转化项目见效当年起,连续3年从转化项目营业利润中提取不低于10%,用于奖励成果完成人及成果转化有功人员。奖励直接发放给个人,不计入工资总额基数。

效果:一切创新关键因素在人,成果拥有方一直以来转化“步伐”迟缓的原因,就是奖励政策缺乏激励性,而将成果所有方的收益比例明确提高,能有效调动创新主体的活力,激发他们干事创业的热情。

关键点三:鼓励校企合作,校企建立产学研联合基金,市上按实际到位资金总额20%的比例予以资金支持

市科技局负责人介绍,我省是科技大省,高校和院所拥有科技资源较多,但转化率偏低,宝鸡的工业基础雄厚,加工水平相对较高,可以承载很多成果在宝鸡的“落地转化”。我市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开展产学研合作,建立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新型研发中心(中试基地),按照需求导向原则自行确定研发项目。对于校企双方设立产学研联合基金的,市上按实际到位资金总额20%的比例予以资金支持,最高可达100万元。对获得国家级和省级科技奖励的成果进行转化的,市级科技计划予以优先立项支持。

效果:中试生产是科技成果转化的必要环节,政策的“放水养鱼”作用,相信能更好地激发企业加大与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紧密合作。

关键点四:鼓励联盟成员之间的合作共享

宝鸡现在正处于科技创新促进工业转型的攻坚期,如何吸引高科技人才来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是一个现实问题,该条鼓励市内企业与省内外高校院所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成员单位的专利成果可以在联盟成员间共享共用,在联盟内共享共用的专利,每年给予专利持有单位专利年费全额补贴。

效果:市科技局成果科负责人认为,这条相对于第三条更加体现合作方式的多元化,专利成果可以在联盟成员间共享共用,促进了专利池的建立,创新者可以把自己的关系留在原来单位,通过建立产学研战略联盟来实施专利技术的共享共用。

关键点五:支持市域外科技人员来宝创业

企业是推进科技与经济结合的重要载体和主要力量,此次《若干措施》鲜明地抓住企业这一重要因素,鼓励市域外科技人员带科技成果在我市创办科技型企业,择优在企业初创期给予最高20万元资助;依据其申请,可在市科技创投基金项目中重点推荐,通过资本金注入等方式予以优先支持。市科技局负责人认为,这些创新企业的落地,会带来好项目好机制,对优化我市的产业结构必然产生积极的影响。

效果:对于创新企业而言,选择项目落地点主要取决于创新资源的综合指数,尤其是对于初创期的企业,这项激励措施很有吸附作用。

关键点六:支持市域外科技成果来宝转化

支持我市企业采用多种形式吸纳市域外科技成果来宝转化,对购买并实质性应用取得明显效益的科技成果,按照成果转让价款的20%给予补助,最高可达100万元;以科技成果作价入股的,依据其申请,可在市科技创投基金投资项目中重点推荐,通过资本金注入等方式予以优先支持。

效果:项目成果是激活经济的活力因子,有了更多项目落户宝鸡,会为宝鸡发展带来更多的创新因子,政策的边际效应会逐步释放出发展红利。

关键点七:支持企业自有科技成果转化

对我市企业自主研发、自行产业化应用的科技成果,依据其申请,可在市科技创投基金投资项目中重点推荐,通过资本金注入等方式予以优先支持;利用贷款转化的,根据其纳税总额,给予最高可达100万元的后补助或贷款贴息。对市内企业自主研发生产并投向市场的首台套产品,按首台套产品销售价格的5%给予奖励,最高可达50万元。

效果:市科技局成果科业务负责人认为,长久以来,很多企业愿意将重心放在销售上,而不愿放在研发生产上,深层原因就是“造船的不如贩船的赚钱”,为了激励企业提高核心竞争力,获得长远发展,就要鼓励企业提高自主研发、对自有科技成果进行转化的效力,此举起到了风向标的作用。

关键点八:鼓励创办科技中介服务机构

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是实现科技成果供需结合的重要“粘合剂”。市科技局负责人认为,我市科技服务业还处于发展起步阶段,市场主体发育不全、服务机构专业化程度不高,发展环境还不完善。《若干措施》支持创办科技中介服务机构,鼓励法人、自然人从事科技成果转化中介服务,创办成果转化服务机构,对新认定的国家、省、市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资金支持。对年度考核为优秀的国家、省、市级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对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成绩突出的个人,市上给予适当奖励。

效果:市科技局成果科负责人认为,企业自身往往忙于生产,对于很多撬动外界创新资源的要素并不知晓从何获得,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在识别技术的新颖性和成熟度,特别是技术转移、交易中的组织协调能力很强,利用这些服务机构,可有效把各种资源汇集、带入到技术创新的企业中去。

关键点九:加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财税支持力度

财税政策导向犹如催化剂,《若干措施》提出,适当增加市创新型城市建设专项额度,用于对参与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的企业、高等院校、研发机构、第三方服务机构及相关社会力量的扶持和奖励。市科技创新专项基金划出相应额度,专项用于成果转化的资本金注入,支持在我市的科技成果转化。

效果:市科技创新专项基金的加大注入,能起到“四两拨千斤”的效果,激活金融机构及民间创新资本的投入。

关键点十:创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评价机制

支持市属高校、研发机构及国有独资、控股企业建立科技成果转化机构,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岗位。将科技成果转化业绩作为成果转化人员职称晋升的重要依据,将科技成果转化情况纳入年度目标任务考核。

效果:评价机制的改革,不单纯以论文为衡量标准,更看重成果转化的导向,对完成科技成果转化的人员,在职称评审方面开“绿灯”,这将有利于科技人员注重成果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