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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科学技术局2016年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 2017-09-09 09:34:14 浏览次数: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科技事业发展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市科技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中省各类科技项目的组织申报和管理;负责组织编制市级各类科技计划;负责科技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

3.协调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指导科技园区、科技服务机构建设和科技服务业发展;负责高新技术企业等科技型企业的培育;负责高新技术产业化和技术的开发、推广工作。

4.研究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组织开展全市经济与社会发展领域的重大关键技术攻关;指导涉及人口健康、生态环境、医药卫生等社会民生科技工作。

5.指导农村科技产业、农村区域性支柱产业的科技示范与技术推广、科技扶贫、科技下乡工作;指导县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工作。

6.负责全市科技成果管理;负责全市技术市场、科技中介机构和科技成果保护;组织开展国际国内科技交流与合作,推动技术转移,指导科技成果转化;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

7.负责全市科学技术奖励;负责科技人才工作,拟订全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8.组织拟订统筹全市科技资源配置的政策和措施,推进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全市科技体制改革工作。

9.组织全市知识产权保护,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全市涉外知识产要事宜;负责全市专利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处理有关纠纷;负责全市专利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10.负责全市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开展科技宣传、科技信息、科技统计、科技档案、科技保密和科普工作

11.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部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1.抓好科技项目建设,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2016年,我们紧紧围绕科技体制改革,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这个主线,把争资金,上项目作为科技工作的重中之重,下大力气,狠抓项目的组织申报和资金争取工作。截止10月底,科技局上报中省各类科技计划项目112项,列入省上各类科技项目67项,争取资金8873万元。

2.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制定完善政策

按照市“十三五”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负责起草的《宝鸡市“十三五”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规划》,经局务会研究、征求意见、专家评审、市政府领导审示、修改完善后环节,报市规划办审核。市“十三五”规划编制办公室来函,由我局牵头起草的《宝鸡市“十三五”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规划》编制程序符合编制要求、内容完善,可以指导我市“十三五”期间科技创新驱动工作。结合宝鸡市“十三五”规划和市政府工业强市“1553”行动计划等文件精神,再次修改完善后,报市政府审定。7月16日,市政府领导签发,《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十三五”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规划的通知》(宝政办发〔2016〕39号)正式下发全市。

3.以示范城市建设为契机,强力推进知识产权工作

今年,我市被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为专利保险示范城市。以此为契机,加强了知识产权工作,全市完成专利申请量3618件,同比增长40%,其中企业和发明人中完成了专利保险投单60项。开展专利执法检查4次,重点检查商品的专利标注不规范、专利权实效以及虚假专利商品标识等行为,现场向各商家负责人详细培训和讲解假冒专利辨识方法,查处涉嫌假冒专利60余起。完成钛产业方面专利申请81件,在钛产业企业中完成专利保险投单18项。同时,宝鸡忠诚制药机械有限公司和陕西红旗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过省知识产权贯标评审验收;国核宝钛锆业股份公司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体系认证,获得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加强企业创新能力建设,努力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一是与市发改委、工信局、财政局联合发文认定宝鸡杭叉工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宝鸡市市新福泉机械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等10家企业为第五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二是依托宝鸡石油机械公司组建的国家油气钻井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通过了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验收评估,陕西西凤酒公司等3家企业参加了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评估。三是根据《宝鸡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评估办法》,发文公布宝鸡市高速铁路轨道工程机械、宝鸡市压力传感器等34家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名单并授牌,目前全市共建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8家,其中国家级2家、省级12家、市级34家。四是依托宝鸡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组建了“宝鸡市旋翼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五是按照“1553”行动计划,结合中省有关精神和我市实际,以孵化培育创新主体、承接转化科技成果、提供科技研发服务等为切入点,印发了《宝鸡市“众创空间”孵化基地实施方案》。通过方案中有关具体措施引导,收集众创空间孵化基地34家,经现场考察等环节,巨头鲸、宝鸡创智天地等14家为我市首批众创空间。

5.大力开展产学研合作,积极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年初,与长安大学20余名专家教授与我市相关企业在宝鸡进行了产学研合作项目对接洽谈,我市8户企业10个合作项目上会对接洽谈,项目涉及轨道交通、节能汽车、机械设备等行业领域。校地双方表示将以这次活动为新的起点,进一步加强交流合作,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提高。其次,由市政府领导带队前往西安交大、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等高校主管部门负责人、有关专家教授当面沟通交流,共商校地产学研事宜。同时,面向“双千”活动企业,全面进行了技术需求摸底调查,整理有效需求86个,发送到西安交大等省内3所高校,落实合作的专家教授,安排年内逐项对接落实,通过深化校企产学研合作,为“双千”企业提供技术支撑。

启动宝鸡市科技协同创新西安中心,中心将根据宝鸡创新企业需求及高校科研院所技术成果输出条件,依托政策、项目及灵活的运作机制等有利条件,组织形式多样的对接交流活动,在西安中心完成需供双方创新要素资源的对接与合作。力争通过2-3年的建设运营,将中心打造为关天经济区最具影响力的科技协同创新中心,探索以需求为导向在资源富集区就近集聚创新要素,并实现异地高效对接的新模式,为宝鸡创新发展注入新动力。

会同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签署了《钛产业发展合作协议》,建立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将在宝鸡设立分院,为宝鸡钛企业提供人才、技术支持,满足企业研发技术需求,我市将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以此助推宝鸡钛产业转型升级,实现双方互利共赢、共同发展,共同加快推进钛产业领域的深度合作,重点在突出钛民品新技术、新产品开发转化的同时,以技术创新为支撑,拓展钛材料的应用领域,提升钛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延长产业链,推进宝鸡钛产业向高端发展。

6.探索“星创天地”有效机制和模式,取得新成效。

按照省科技厅开展农业“星创天地”试点建设工作安排,我市推荐了陕西齐峰果业有限公司申报试点。经评审论证,“齐峰果业”被命名为第一批陕西省星创天地试点单位。第一批全省共批了7家,其中西安2家,宝鸡、安康、杨凌、商洛、榆林各一家。另外,从《科技部关于发布<发展“星创天地”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农发〔2016〕210号)中获悉我市“齐峰果业星创天地” 进入第一批“星创天地”备案审核工作,目前在公示,有望获批。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6年,宝鸡市科学技术局属一级预算单位,部门决算由市科技局本级和3个财务独立核算的全额拨款事业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基层预算单位为宝鸡市知识产权局、宝鸡市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宝鸡市科学技术交流中心。

二、部门2016年度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1)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2)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附件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8)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6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257.43万元,较上年减少1061.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较上年增加70.61万元,科学技术支出较上年减少1213.6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较上年增加43.23万元,本年增加医疗卫生于计划生育支出38.66万元,主要原因是无上年结余结转资金,科技项目改革等原因导致的减少。

(2)2016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962.62万元,较上年增加476.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较上年增加25万元;科学技术支出较上年增加372.0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指出较上年增加41.13万元;本年增加医疗卫生于计划生育支出38.66万元。主要原因是机关工作人员变动、工资调整变动、医疗养老保险改革等调整变动导致的增加。

2.本年收入构成情况

2016年本年收入合计2257.43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占总收入的100%。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6年本年支出合计2962.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7.34万元,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41.77%;项目支出1725.28万元,是为完成全社会科技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预算支出之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主要包括知识产权事业、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条件专项、科技重大专项、科技奖励等专项业务支出,占总支出的58.23%。

(二)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62.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7.34万元,项目支出1725.28万元。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增加476.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较上年增加25万元;科学技术支出较上年增加372.0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指出较上年增加41.13万元;本年增加医疗卫生于计划生育支出38.66万元。主要原因是机关工作人员变动、工资调整变动、医疗养老保险改革等调整变动导致的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62.62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8.73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357.7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7.45万元(主要为行政和事业单位离退休费)、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8.66万元(主要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费)。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8.73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110.18万元,主要是单位的基本运行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2)其他知识产权事务支出118.55万元,主要是知识产权事务的运行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2357.79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338.16万元,主要是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支出。

(2)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690.00万元,主要是开展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

(3)科技条件与服务支出1137.76万元,主要是开展科技条件与服务机构运行、科技条件专项和其他科技条件与服务等支出。

(4)科技交流与合作支出124.57万元,主要是开展科技交流与合作各项支出。

(5)科技重大项目支出41.68万元,主要是开展各项科技重大项目和科技奖励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7.45万元,主要是行政和事业单位离退休费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8.66万元,主要是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费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37.3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35.12万元,公用经费102.22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

(三)2016年 “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0.0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公务接待费3.8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2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23万元)。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5年减少12.85万元,降低56.04%,其中: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0.08万元,降低2.04%,主要是严格贯彻执行八项规定,从简接待,减少接待批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减少12.77万元,降低67.21%,主要是严格贯彻执行八项规定,贯彻单位用车制度,单车核算,严格控制车辆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2016年无公务车辆购置,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年末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6辆。

公务接待费:2016年度国内公务接待累计40余批次、200余人,经费总额3.85万元,主要是上级及省外相关部门项目考察、交流、调研等接待任务发生的费用。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

培训费支出2.51万元,主要是开展各类科技项目统计、评审、知识产权宣传、科学技术交流等支出,比上年减少7.75万元,减少75.54%,主要是严格贯彻执行八项规定,人数、规模、场次等有所减少。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

会议费支出13.41万元,主要是科技计划征求、验收等各类业务会议支出,比上年减少6.57万元,减少32.89%,主要是贯彻落实各项规定,业务会议次数有所减少。

(四)2016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6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五)2016年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无此项收支。

(六)2016年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8.16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市科技局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2016年预算内资金政府采购支出33.36万元,其中:办公设备更新1.46万元,信息分建设1.9万元,其他服务类项目30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6年末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实际共有车辆6辆。

四、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6年部门决算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