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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科学技术局2017年部门综合预算

发布时间: 2017-03-15 10:13:00 浏览次数: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科技事业发展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市科技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中省各类科技项目的组织申报和管理;负责组织编制市级各类科技计划;负责科技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

3.协调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指导科技园区、科技服务机构建设和科技服务业发展;负责高新技术企业等科技型企业的培育;负责高新技术产业化和技术的开发、推广工作。

4.研究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组织开展全市经济与社会发展领域的重大关键技术攻关;指导涉及人口健康、生态环境、医药卫生等社会民生科技工作。

5.指导农村科技产业、农村区域性支柱产业的科技示范与技术推广、科技扶贫、科技下乡工作;指导县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工作。

6.负责全市科技成果管理;负责全市技术市场、科技中介机构和科技成果保护;组织开展国际国内科技交流与合作,推动技术转移,指导科技成果转化;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

7.负责全市科学技术奖励;负责科技人才工作,拟订全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8.组织拟订统筹全市科技资源配置的政策和措施,推进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全市科技体制改革工作。

9.组织全市知识产权保护,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全市涉外知识产要事宜;负责全市专利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处理有关纠纷;负责全市专利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10.负责全市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开展科技宣传、科技信息、科技统计、科技档案、科技保密和科普工作。

11.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1.着力支持企业研发平台建设。围绕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和发展,走出去、引进来,年内建设5-10个市级以上企业研发平台。支持高新区联合清华大学、华中理工、西安交大等,建设中医药、激光加工、3D打印材料、智能制造、机器人、有色金属等创新研发中心。提升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公共服务能力,积极与省科技资源统筹中心、西北工研院、陕西工研院、西安科技大市场、西部创新港等合作建立服务平台。

2.着力培育创新研发主体。全面落实中省支持企业创新政策,引导企业真正成为技术需求选择、技术项目确定、技术创新投入、创新成果转化的决策者和受益者,成为创新的主体。鼓励高新区、蔡家坡经开区、蟠龙新区等5个省级以上开发区和21个县域科技工业园创新发展,依托自身优势,整合资源,构架众创空间,发展孵化器+研发中心+产业基地的新型产业培育模式。年内建设市级以上众创空间孵化基地5-10个,培育市级以上创新型企业10-20户,培育高新技术企业5-10户。

3.着力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鼓励主导产业企业内引外联与国内外高校院所开展合作研发、联合研发、邀请研发、委托研发,开展优势互补、互利共赢、风险共担的产学研合作。有效推广秦川、烽火产学研合作工作经验及“光机所模式”、“有色院模式”,创新“院士宝鸡行”、“企业高校行”、“一把手带头进高校”、“两地三方战略合作”等经验方法。年内引进高端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团队10个以上,转移转化重大科技成果10-20项,完成技术合同交易额25亿元以上。

4.着力推进现代农业和社会事业科技创新。依托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现代农业园区、农业科技专家大院、国家级和西农大试验示范站、农业科技示范推广基地等,重点在畜牧、粮食、果业、蔬菜和道地中药材种植、良种繁育、病虫害防治、农产品加工销售、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开展科技创新。支持在电子政务、数字城管、文教卫生、食品安全监控、平安宝鸡、社会保障、民生救助、应急管理、环保监测等领域开展科技创新成果应用。

三、部门基层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市科学技术局2017年部门预算包括市科学技术局本级和市知识产权局、市科技信息研究所、市科学技术交流中心3个财务独立核算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市科学技术局为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内设5个职能科室,行政编制23人,实有25人;直属二级预算单位3个,均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中:市知识产权局编制8人,实有9人;市科技信息研究所编制38人,实有33人;宝鸡市科学技术交流中心编制15人,实有15人。

五、部门资产情况说明

资产总额1673.1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439.84万元,固定资产233.29万元。截止2016年9月30日,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6辆。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7年本部门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32.34万元。

七、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32.34万元,较上年减少129.13万元,原因主要为无上年结转资金,机关人员变化等带来的资金减少;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032.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2.34万元,项目支出100万元。

基本支出按功能分类科目包括知识产权事务支出79.82万元;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支出294.18万元;科技条件与服务支出266.89万元;科技交流与合作支出117.03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31.52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2.90万元。

项目支出100万元,主要用于科学技术奖励支出,与上年相同。

(二)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032.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2.34万元,项目支出100万元。

1.支出按经济分类的明细情况

基本支出932.3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78.31万元,公共经费54.03万元,较上年减少129.13万元,原因主要为人员变动、严格落实各项制度等导致支出减少。

按经济分类科目包括工资福利支出851.72万元,较上年增加22.14%,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变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正常升薪引起的人员经费增长;商品和服务支出54.03万元,较上年减少32.56%,原因是严格落实各项规定,节约开支,商品与服务支出减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6.59万元,原因是严格落实八项规定,控制出差等导致支出减少。

项目支出100万元,主要用于科学技术奖励支出,与上年相同。

2.支出按功能分类的明细情况

行政运行79.82万元,较上年增加少8.21%,原因是机关及参照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正常调资晋档等出支提高。

科学技术支出778.10万元,较上年减少24.64%,原因是无上年结转,人员变化等。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131.52万元,较上年下降52.38%,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各单位不再支出未上卡离退休人员工资及生活补贴。

行政单位医疗42.90万元,较上年增加25.15%,原因是工资调整带来的医疗卫生计划生育费增加。

(三)政策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17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五)部门“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三公”经费支出3.7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出国人数0人;公务接待费2.23万元,公务接待20余批次60余人次,较上年减少0.0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万元,较上年减少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5万元。“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0.44万元;会议费支出4.5万元,较上年支出减少6万元;培训费支出1.25万元,较上年增加0.05万元。公务接待费略有减少,公务用车维护费大幅减少,会议费、培训费等根据我局年度目标任务和有关政策规定进行测算。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本部门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4.03万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预算。

八、2017年专项资金预算说明

2017年专项资金预算100万元,为科学技术奖励资金,与上年相同。

九、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公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7年部门综合预算附表.xlsx